一项调查表明,只有51.5%的医护人员希望同行和63.95%医护人员希望科主任或护士长或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指出不规范的环节,并要求改正,但不要向其他同行或更上一级领导公开,而能主动将自己的错误在科室内部公开,与科室或院内同行分享错误教训者仅占30.04.%。现将我院“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基本构建与大家分享:
一、建立报告系统目的和意义
摒弃“惩罚性”文化,营造宽松和谐的科室氛围,鼓励医护人员主动上报工作中发生的各种迹近失误。
对有价值的信息予以鼓励以及一定的经济奖励。营造非惩罚的管理环境。
鼓励医务人员报告差错事故并对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从错误中进行学习并吸取教训。
更全面地掌握患者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和改进和调整。
威胁患者安全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系统中多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所致,因此建立一个非惩罚性自动报告差错事件的系统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二、迹近失误释义
迹近失误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护理等)出现错误,但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不良事件定义和等级划分
1.不良事件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不良事件等级划分
1) Ⅰ级事件(警训事件)——非预期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功能丧失。
2)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医疗活动非因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以完全康复。
4) Ⅳ级事件(临界错误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四、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第一步: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经临床科室识别、确认为不良事件后上报。
第二步:当事科室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相关职能科室
第三步:相关职能科室
1.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医疗不良事件)
2.护理部(护理不良事件)
3.药学部(药物不良事件)
第四步:统一由医务处处长审核
第五步:审核后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护理部(报天津市质量控制中心)
2.药学部(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不良事件报告步骤
1.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格送医安办备案
2.OA系统上报步骤:
1)打开OA系统;
2)点“工作流程”
3)点开医务处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子目录;
4)准确、逐项填写全部信息;
5)查看发送“流程图”选科主任发送即可;
6)科主任确认意见发送医疗安全办公室;
7)医疗安全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发送当事科室;
8.当事科室填写整改意见后发送医务处。
五、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主动报告原则:
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5.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医务处或护理部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六、非惩罚激励机制
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长办公会通过。
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公示有关好建议、好点子,给予表扬与奖励。
2.每季度对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前三位的科室给予表扬与奖励。
3.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与奖励。